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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参保登记和缴费

2017-05-02

参保登记和缴费

1. 什么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按照国办发(2015)50号、国发(2015)33号和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由工商(市场监管)、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等五个部门分别核发的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2.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适用范围?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适用范围。“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适用于在我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暂不实行。

3.  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级制度管理的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2015年10月起,新成立的该类单位在通过“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无需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该单位在首次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时,单位经办人员须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便核对,并协助社会经办机构完善相关登记信息。

4. 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手续?

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取得单位社保编号,同时填写网上申报申请表,然后携申请资料到电信局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协议,拨打400-600-8590浙江网新公司企服宝服务部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5. 用人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时,怎么申报?

参保单位有人员增减变动时,填写《平湖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名册表》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报:

(1) 网上申报。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可直接在企服宝上进行人员增减操作。

(2)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报。

(3) 特殊业务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登记窗口申报。

每月的19日为征缴结算日,当月窗口申报人员增减变动须在当月16日前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次月业务。

6. 用人单位怎样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通过地税网按税务申报方式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地税部门按核定方式直接从单位银行账户中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7.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应缴多少,怎么算?

企业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根据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确定。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如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单位缴费部分按单位上月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确定。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每月缴费标准见下表:

险种

参加对象

缴费基数

征缴费率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养老保险

(最低准)

企业职工

2420

14%

338.80

8%

193.60

灵活就业人员

2980

0

0

18%

536.40

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

参加公

务员医

疗补助

人员

3730

9.5%

354.35

2%

74.60

未参加

公务员

医疗补

助人员

3730

7%

261.10

2%

74.60

企业职工

3730

7%

261.10

2%

74.60

灵活就业人员

2238

0

0

5%

111.90

失业保险

(最低准)

无地居民

(本市有地居民职

工可自愿选择)

2420

1.5%

36.30

0.5%

12.10

有地居民

1.5%

36.30

0

0

工伤保险

(最低准)

企业职工

2420

0.8%

19.36

0

0

生育保险

(最低准)

企业职工

2420

0.5%

12.10

0

0

8.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参加哪些险种?

凡具有我市户籍的,16周岁以上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缴费中断人员,都可以按自谋职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参加的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9. 个人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用于缴费的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参保登记窗口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同时到地税窗口办理“一户通”缴费协议,按月从参保人员的银行卡内扣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参保、变动业务已下延到新仓、独山港、乍浦、新埭便民服务中心,参保人员可就近办理。

注意事项:个人的当月社会保险费一般在当月月底至次月15日前扣缴。

10.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需确保缴费银行卡内每月都有足够的余额来缴纳当月保费,如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会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新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及以上续保,须正常缴费满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之内的,重新参保补缴成功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11.企业离职人员,重新就业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吗?中断缴费的怎么处理?

企业离职人员已按自谋职业方式参保缴费的,重新就业后,个人需到社保中心参保登记窗口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停缴手续,再由企业申报人员增加。如未办理自谋职业参保手续,且两次就业间出现中断缴费的,可按自谋职业标准补缴,也可通过单位予以补缴。

12.外地户籍人员离开企业后该怎么办?

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离开企业后,原企业为其办理停缴社会保险手续,如选择离开我市的,可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来操作,如选择继续留在我市工作的,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13.参保人员从企业离职后,哪些手续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⑴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申请。

⑵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缴费。当年度中断补缴的,按当年缴费标准;中断后跨年度补缴的,按跨年度公布的标准执行。

⑶基本医疗保险接续缴费。缴费中断3个月及以上的,须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才可正常使用市民卡(享受医保待遇)。中断三个月之内的,补缴成功后医保待遇可接续,停用的市民卡从补缴成功后自动开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