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指南
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2017-05-02
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1.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怎么办理?
到行政服务中心145窗口填写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携带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卡、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三份。
2.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如何规定其退休待遇?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在退休年龄达到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基本生活保障缴费年限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生活保障缴费年限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接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可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⑵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5年,但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满5年的,享受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⑶累计缴费不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又不选择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同时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关系。